臆造商标是指由无固定含义的臆造词构成的商标,此类商标来自于当事人的独创,不会与任何商品或服务发生联系,因而具有较强的显著性。任意商标是指由与指定商品或服务无关的非独创性词汇构成的商标。根据上述定义,下列属于臆造商标的是:
使用“梦乡”作为床垫的商标
使用“每尔”作为饮料的商标
使用“桃花”作为电器的商标
使用“快好”作为药品的商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