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。下列表述与该法相符的是:
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、治理为主、风险管理、全程控制、国际共治的原则
境外国家申请向中国首次输出某种食品的,海关总署可以对境外国家启动评估和审查
接受评估和审查的地区收到书面评估问卷6个月内未反馈的,海关总署可以终止评估和审查
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、产品品名、生产批号和保质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