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关于党的基层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说法,不正确的是:
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支部(含党支、党委)是乡镇、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
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村,应当成立党支部,不足3名的,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
村民委员会成员中,可以有妇女成员,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
村民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,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,任何组织不得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