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要求,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,全面推行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的监管模式,这一模式为各级政府推动简政放权,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提供了新思路,其中,“双随机”是指:
随机确定检查频次,随机抽取检查对象
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
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随机选派民意代表
随机确定检查时间,随机确定检查频次